|
近日,黑龙江省海伦市居民刘先生反映,其位于红光农垦社区的住房 2012 年完成拆迁后,从建筑商处购置了安置房,却至今未获取到明确的安置补偿相关依据。2022 年其办理不动产登记时发现,房屋权属证明标注为 “划拨保障性住房”,与实际购房情况存在明显不符,多年来经多方沟通,相关问题仍未得到解决。
刘先生原居住于海伦市红光农垦社区 B 区一委一组 103、109 号,2012 年房屋拆迁后,其出资购置了安置房,直至 2022 年办理不动产登记手续时,才得知该房产被登记为保障性住房性质。 “我从未申请过保障性住房,购房时也已全额缴纳房款,但缴费凭证与房产登记信息无法对应。” 刘先生表示,若案涉房屋确属保障性住房,理应可查询到对应的安置补偿相关文件,但其多年来始终未能获取到该类依据。 据刘先生介绍,针对上述问题,其曾多次向农场及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反馈。农场方面表示,房产登记等相关管理职能已于 2020 年底移交至地方;地方相关职能部门则答复,其申请调取的相关信息 “不存在”。因问题长期未能推进解决,刘先生依法提起行政诉讼,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作出的行政判决书明确,海伦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作出的《政府信息申请答复书》违法。尽管此次诉讼刘先生胜诉,但并未就此获取到安置补偿的具体依据,相关补偿权益仍无法正常主张。
刘先生称,在整个拆迁安置过程中,农场、建筑商及相关职能部门存在程序不清晰、事项处理进度迟缓等问题,导致其长期无法正常主张自身合法权益。目前,其已向更高层级的负责机构提交情况说明,希望推动该问题进入实质性协调处理阶段,尽快明确房屋实际性质与安置补偿依据,切实维护自身合法权益。 一次不动产登记,牵出十二年未解决的拆迁安置问题;一句信息 “不存在”,反映出拆迁安置相关信息衔接与工作落实中的衔接问题。截至目前,农场及相关职能部门尚未就此事作出公开说明,该问题也仍未进入实质性协调处理程序。我们呼吁相关责任方尽快梳理事实、明确相关政策依据,通过积极沟通与协调推动问题妥善解决,切实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|







